旺報【記者戴慧瑀╱台北報導】

兩岸第三方支付爆發商標戰,台灣業者反擊。台灣品牌「歐付寶」與大陸阿里巴巴集團的「支付寶」發生商標雷同爭議,經濟部訴願委員會日前電動床廠商判支付寶訴願成功,引起歐付寶不滿。歐付寶董事長林一泓2日大動作召開記者會,強調「付寶」二字常用第三方支付產業,非阿里巴巴獨創。歐付寶已提起行政訴訟,一審結果預計2017年1月出爐。

支付寶主張兩家公司都是第三方支付平台,商品及服務內容相同三馬達電動病床,但商標名稱跟設計近似,特別是使用「付寶」二字,易讓消費者產生混淆。另外,支付寶先於歐付寶註冊,無論消費者熟悉度及使用度,可視為著名商標;8月經濟部訴願委員會即是針對這點,推翻智慧局的認定,判支付寶訴願成功。

然而,對於「付寶」商標爭議,歐付寶反駁根本沒有這回事。歐付寶委任律師郭睦萱表示,「付寶」一詞指的是付款,為兩岸第三方支付公司常使用,絕非阿里巴巴獨創,如台灣有智冠科技的「智付寶」,大陸則有蘇寧雲商的「e付寶」,都是以「付寶」作商標字尾。因此,「付寶」的商標權不應被阿里巴巴所獨佔。

歐付寶醫療電動床強調,單一商標爭議案件,也可能致使台商在兩岸產業競爭中,陷入不利局面。目前歐付寶已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出行政訴訟,全案正在審理,未來開庭將與阿里巴巴正面交鋒;一審結果預計明年1月出爐,但三審若宣判歐付寶敗訴,歐付寶將面臨商標撤銷的危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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